我要把人世间的爱恨
男女间的纠缠
城市里不为人知的秘密
全都说给你听
有的人,从出生就是含着金汤匙,自小泡在蜜罐里长大的,身边长辈围着转,想要什么,张口哭一哭就有了。
但也有的人,生来就像一片叶子,随风飘零,无处可依,是最不起眼的存在,却受尽世间的轻视冷待。
在我不记事的时候,父亲就出事故去世了,是母亲一手把我拉扯大。
那时的我不懂寡母养女的艰辛,只知道拳头不硬就要挨打的道理。
读小学的时候,不知道是同村的哪个小孩,把我的单亲家庭情况传到了学校,再传到班上的小混混耳朵里。
小混混欺负同学惯了,逮着我的痛处就开口耍笑:“你爸死了,那你妈算啥?”
旁边的混混应声附和:“寡妇!”
刺耳的笑声盘旋,我在铺天盖地的讥笑声中红了眼,攥紧拳头就狠抡了过去。
可生活不是武侠小说,双拳总归难敌四手,所以那天回家的我是鼻青脸肿的。
母亲刚做完晚饭,端着面条从厨房出来,一见着我,忙不迭放下手里的碗筷,迎上来问我怎么了。
我咬着牙,摇了摇头说没事。
那个年纪的我,自尊心强烈到可笑,不愿意让任何人窥探到自己心中的伤口,更没有办法开口对母亲说,跟人打架的真正缘由。
母亲没多说,摸了摸我的脑袋,张罗着让我坐下吃饭。
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家里的晚餐都是青菜煮面条,我食之无味,却没有挑剔的权利。
不说挑食的权利,我到十五岁的时候,甚至没有选择未来的权利。
母亲虽然没有与我多说什么,但我仍然知道,家里困窘的经济情况。
初中毕业后,我自告说不想读高中,想去中专学校学一门技术,即便我的每科成绩都算得上是名列前茅。
因为十五岁的我算了一笔账:如果读高中的话,加上大学一共有七年,比起三年中专,不知道要多花费多少钱。
零零总总的学费和生活费,每一块都只能依靠做着廉价劳动力的母亲赚回来。
母亲一开始并不同意,但终究拗不过我的坚持,只能送我去中专学校报了名。
好在能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:化妆。
在中专学校的三年,不像读小学初中的日子,我已经很少和同学打架,还认识了关系不错的朋友。
她叫梁欢欢,在那个手机都还未曾普及的年代,她的穿着风格却犹为大胆。
露肩吊带衫,短裤黑丝袜,脚上蹬着十多公分的高跟鞋,还有一头及腰长的大波浪卷发,和脸上常年不卸的妆。
虽然梁欢欢喜欢打扮得“与众不同”,但其实她一点坏心眼都没有。
我有一次也随口问起,说话温温软软的她,怎么会顶着这样的装扮。
她一边微张着嘴巴涂睫毛膏,一边回答:“因为我男朋友喜欢这样。”
梁欢欢的男朋友我见过,是个喜欢和人飙摩托车的不良少年,说话张口闭口都要带着生殖器官。
我有一次跟他们一起吃饭,对坐的就是梁欢欢和她男朋友。
席间,不良少年很爱有意无意的,把手伸进她的上衣摸来摸去。
梁欢欢也不反抗,柔弱无骨般躺在他怀里,间或低低的浅笑几声。
才十七岁的我哪里见过这种阵仗,匆匆扒了几口饭就借口离开了。
说实话,我并不是很喜欢梁欢欢的男朋友。
外表看上去就是不太靠谱的人,心里也隐隐期盼着他能早点和梁欢欢分手。
果不其然,临近毕业的时候,他就劈腿了别的专业的学妹。
他没理会梁欢欢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哀求,坚决要跟她分开。
也许是分手这件事,给梁欢欢带来了相当大的打击,一毕业后,她就只身去了北京。
我劝不住她,临别前千叮咛万嘱咐,让她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。
她甩了甩刚拉直不久的长发,语笑嫣然的说:“你放心吧,等我混好了就把你也接来北京。”
然而一个中专学历,上学还没有好好学技术的人,去了北京又能混得怎么样呢?
后来我知道了,她在北京是找到了一个包养自己的金主,住在三环里的一所复式公寓,唯一的工作内容就是陪吃饭陪喝酒陪聊天,自然也包括陪睡。
得知她境况的契机来源于一通电话。
毕业后的我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,正巧电话那头的她问我,身边有需要化妆师的姐妹,问我愿不愿意过来帮忙。
这不亚于给我送来一杯解渴的水,同母亲彻夜商量过后,我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。
抵达北京后,梁欢欢亲自来到车站接我,开着一辆银灰颜色的车。
她倚着车门,穿着将将盖住大腿根的黑裙,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,展颜一笑道:“想我了没?”
许久未见,梁欢欢已经褪去了当初的青涩,一举一动都流露着成熟小女人的气质。
我还没问她是哪来的钱买车,倒是她一见面,就交代了自己的遭遇。
刚来北京那会,她能找到的工作,无非就是服务生之类的体力活动,工作累薪资低,有时候还会遇到刁难自己的领导上司,换了不知道多少份工作。
后来机缘巧合下,被半蒙半骗去了夜总会,做起了只坐台,不出台的陪酒小姐。
再后来遇到了包养自己的金主,梁欢欢就辞了夜总会的工作,只跟着他一个人。
而梁欢欢给我介绍的工作,就是给夜总会的一群小姐化妆。
至于报酬,就是按人头算,一个人头几十块钱,连着多帮几个化妆,一天竟然也有几百块的收入。
工作内容算不上多累,只是有时候会遇上不好说话的小姐,时而嫌弃我用的化妆品质量不好,时而说我收费不合理。
其实对大多数一晚上就有几千收入的她们来说,几十块根本算不上什么。
但是有的小姐却会生出来嫉妒我的心理。
她嫉妒我凭自己的技术本事吃饭,不用出卖尊严出卖肉体,有时还要被一些口味猎奇变态的客人折磨。
缇娜就属于特别不喜欢我的那一类。
做这一行的,都不会傻到以自己的真实姓名自称,大多都会取一个听起来洋气的外国名字,更方便吸引客人。
她经常在背后说我太端着,累死累活给这些小姐化妆,一晚上才赚多少,还不如她岔开腿,陪男人睡上一觉来得实在。
我只是坚持靠自己的劳动挣钱,不管她在背后怎么说我不懂变通。
我想,如果不是我的技术很给她的美貌增色的话,她肯定是不愿意费那个钱化妆的。
她每次化完还要反复照镜子,确认妆面满意了才会付钱。
缇娜原来就不喜欢梁欢欢,认为自己的很多个老板就是被梁欢欢抢走了,也连带着不喜欢被介绍过来的我。
我原本以为,缇娜只是稍微有点坏脾气的人,骨子里应该不会藏太大的坏,所以没有料到,她那天对我显露的恶意。
小姐们在去包厢供客人们挑选之前,都有专门用来化妆的房间,而我一般就是在这个房间给她们化妆。
这天,缇娜在所有的小姐化完妆之后,才委托我过去帮她。
化妆的地点也不是惯用的房间,而是供客人们玩乐的包厢。
我心有疑虑,但毕竟是在已经工作了这么久的地方,也没有太强的警戒心,收拾了化妆包就过去了。
推开包厢的门,里面没有开灯,黑漆漆的房间伸手不见五指,我下意识开口唤了一句:“缇娜?”
我抬脚进去,只有轰然合上的房门回应我。
我这才发觉了事情的不对劲。
门外响起缇娜压低的声音:“人就在里面,是个雏,钱我分文不收你的,尽管舒服了就得。”
在夜场当化妆师也这么久了,我不可能还没意识到事情的原委。
缇娜这是,想损人不利己的把我卖了。
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门外应该就是缇娜和某个客人。
我放下手里的化妆箱,屏住了呼吸,就贴着门后的墙壁不做声。
没一会,门就开了,连带着一缕投射进来的灯光。
我就着微弱的光,看到一个身材矮胖的中年男人。
他是用背对着我的,一边扫视了一番包厢,发现无人,一边低低的自言自语:“人呢?”
下一秒,我手握成拳,在他转身即将发现我的一瞬间,一拳砸在了他的脸上,末了再在他裆下补了一脚。
我刻意控制了力道,足够让自己逃脱,却不至于真的伤到人。
我忽然有些感谢,初中经常和人打架的那段时光。
不过眼下的局面也来不及想太多,趁那人倒地捂住裆的关头,我提着化妆箱就跑了。
第二天上班的时候,缇娜却仿佛没事人一样,见面还跟我打招呼,只是没再找我帮忙化妆了。
到最后我也没办法向她兴师问罪,因为实际上,我也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,这件事便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无疾而终了。
缇娜也照旧出入在各个包厢,做着皮肉上的生意。
因着年轻漂亮的皮囊,指名点她的人很多,客人一多,每个月的收入也跟着不低。
可就这样,缇娜这几年过来,还是一分钱没存到,很典型的月光族,出行必须打车,吃穿用度也都要追求牌子。
但女人的容颜是有保质期的,小姐这一行自然不可能一直干下去。
在我辞去化妆师的工作之前,缇娜也离开了夜总会,具体去了哪里,我也不得而知。
好友梁欢欢跟了金主几年,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,她攒够钱之后,就独立盘下了一家门店,做起了服装生意。
我在远离夜总会后,成立了自己的婚庆工作室,飞奔在各个婚礼现场,为每一个新娘化妆造型,好让她们能以最美丽动人的面貌,走过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。
我很满意自己如今的生活状态,工作忙碌,生活充实,有空还可以去全国各地旅游。
有时午夜梦回,时常会想起自己拮据贫瘠的童年。
想起自己为了维护自尊,奋不顾身和人打架的时光。
想起母亲为了凑够学费,起早贪黑的岁月。
想起因为欠租,跟母亲两个人一起,被房东扫地出门的经历。
年关回家的时候,我在除夕那天,下了一个决定。
我用这几年来,挣来的全部积蓄,赶在房价暴涨的时代前,买了两套三居室,自己一套,母亲一套。
母亲嫌一个人住着太安静,就搬来跟我一起。
她名下的那套房就拿来出租了,收着房客交上来的房租,刨去每个月的日常开销,还能有富余的钱剩下。
我常常鼓励她,多跟楼下的阿姨一块打打麻将,省得一个人在家太无聊,我平日里工作忙,也空不下太多时间回家陪她。
母亲只是嘴上应承着,我知道。
虽然我能挣钱了,她依旧不舍得花钱去消磨时间。
这十几年来,母亲的节俭的品质早已深入骨髓。
我没再过多干涉母亲的习惯喜好,只是想着更努力的赚钱,好能给母亲更好的生活。
有道是天涯何处不相逢,在承接一次婚礼策划案上,我再一次遇到了缇娜。
原来她的真实名字叫林晓娜,再见她时,她已经是穿着白婚纱的女主角。
缇娜能得到幸福么?
我和缇娜的相见又会带来怎样的危机?